电子眼拍到交通违法处罚不收滞纳金

导语 日前,市民谢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:前段时间,他开车时因一时疏忽,违反了交通法规,也不知道在我市的哪条道路上被电子眼拍摄到,并计入了个人档案。隔了很长时间,他才发现了自己的违法记录。

  电子眼,也叫电子警察,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监测交通违规行为的电子设备。电子眼的出现,弥补了警力的不足,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。据了解,目前国内许多地区已开始使用电子眼监测道路交通,发现有交通违规行为的车辆后,可对其进行自动拍摄,包括车辆违法的全过程。

  据市交警支队技术科相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规定,凡是被电子眼拍摄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,其资料将被锁定,在车主向车管所交纳了罚金后,才能解锁。就目前来说,与普通开罚单不同的是,凡是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眼拍摄的,交警部门将进行告知,如因故未收到告知的,车主可以登陆“广西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”(网址:www.gxjj.gov.cn)进行查询。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,可以到辖区交警部门查询。另外,被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,处罚时不收取滞纳金。

  该负责人表示,由于警力缺乏和加快科技强警等原因,交警部门将加强使用电子眼监控交通违规行为。今后,交警部门将推出更多的查询服务,如电话查询或或通过媒体公布等。

  车主需注意的是,因为电子眼主要是拍摄车辆,司机不一定被拍摄到,因此,借车给别人使用时就要慎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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