榆林户口迁入材料一览

导语 榆林户口迁入需要什么材料?榆林户口迁入的材料是哪些?榆林本地宝整理了榆林户口迁入需要的材料,希望能帮到你。

  1、购建、赠予、继承住房人员;

  (1)本人申请;

  (2)房产证或购房发票、按揭银行抵押房产贷款证明、公房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(3)要求迁入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;

  (4)关系证明

  (5)夫妻关系须提供《结婚证》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;被申请人是成年子女须提供未婚证明;

  2、父母、子女、配偶投靠人员;

  一、夫妻一方要求投靠我市城区配偶的,且配偶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,可在配偶的常住地入户。所需材料:

  (1)本人申请

  (2)《结婚证》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

  (3) 被申请人的户籍证明

  (4)居民身份证

  办理程序: (1)持以上材料,到派出所填写《呈批户口迁移登记表》,经派出所审核后,签发《户口准迁证》;(2)持《户口准迁证》回原籍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;(3)持《户口准迁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到派出所落户

  二、父母要求投靠我市城区子女的,且子女必须是成年人,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,可在子女常住地入户。需材料:

  (1)本人申请

  (2)被申请人的户籍证明

  (3)关系证明

  (4)居民身份证

  办理程序:(1)持以上材料,到派出所填写《呈批户口迁移登记表》,经派出所审核后,签发《户口准迁证》

  (2)持《户口准迁证》回原籍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

  (3)持《户口准迁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到派出所落户

  三、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未婚子女要求投靠我市城区父母的,父母一方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,可在父母的常住地入户。需材料:

  (1)本人申请

  (2)被申请人的户籍证明

  (3)关系证明

  (4)成年子女提供未婚证明

  办理程序:(1)持以上材料,到派出所填写《呈批户口迁移登记表》,经派出所审核后,签发《户口准迁证》

  (2)持《户口准迁证》回原籍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

  (3)持《户口准迁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到派出所落户

  3、工作调动人员;

  (1)市、县以上组织人事、劳动部门调令,省直属的单位和部门须有上一级主管单位的调令

  (2)接收单位证明

  (3)本人及随迁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

  (4)随迁配偶婚姻证明和住所证明

  (5)已成年子女提供未婚证明

  4、复员、转业、退伍和自主择业军人;

  一、转业干部凭组织、人事部门入户介绍信及所附的随迁无工作的家属名单办理落户手续,随同调动工作的配偶,凭劳动或人事部门同意调入的证明予以落户。所需材料:

  (1)入户介绍信;

  (2)调令、命令;

  (3)随迁人员名单;

  (4)劳动人事部门或乡、镇、街道出具的随迁配偶无工作证明;

  (5)原籍户籍证明;

  (6)合法固定处所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簿。

  二、军官家属随军入户,所需材料:

  (1)干部家属随军呈批报告

  (2)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批文;边防、消防总队政治部门批文;边防、警卫系统的公安厅、局政治部门批文

  (3)劳动人事部门或乡、镇、街道出具的要求迁入人无工作证明

  (4)要求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

  5、院校新生、毕业生和退学转学人员;

  持《迁移证》;已分配工作的,另持《报到证》和接收单位证明。迁入地是村委会的,还应持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同意迁入的介绍信。待分配工作的,可以落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。

  6、招聘人才和聘用合同制人员;

  (1)本人提出申请;

  (2)要求迁入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;

  (3)乡镇、街道出具的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;

  (4)夫妻关系须提供《结婚证》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;被申请人是成年子女须提供未婚证明;

  (5)单位接收证明,聘书或劳务合同;

  (6)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本;

  (7)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;

  (8)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劳动保障部门入户证明。

  7、回原籍和出国留学回国人员;

  一、对以往已注销户口的出国、出境人员,回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,凭:

  (1)出国护照;

  (2)原派出所的注销户籍证明;

  (3)出入境管理部门恢复入户通知书。

  办理程序:持上述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。

  二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或回国工作的,要求户口落在我市,

  (1)回国定居证明;

  (2)经中国劳动、人事部门核准的聘请、雇佣证明。

  8、经商、投资、办企业人员;

  (1)个人申请报告

  (2)要求迁入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

  (3)乡镇、街道出具的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

  (4)夫妻关系须提供《结婚证》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;被申请人是成年子女须提供未婚证明;

  (5)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资金认定证明、《工商营业执照》及复印件、承包合同及复印件

  9、满释放或解除劳教、少年劳教人员。

  对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、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入户的,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为:

  (1)持《刑满释放证明书》或《解除劳动教养决定书》到公安分(县)局办理《刑满释放、解除劳教人员转接关系证明》;

  (2)凭公安分局开具的《刑满释放、解除劳教人员转接关系证明》到原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入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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